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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一老总找社会势力清理工地
来源:韩广斌律师
发布时间:2021-08-24
浏览量:443

2020年9月12日,共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判一起“老总请社会势力清理工地实施寻衅滋事,社会势力,反咬,老总实施敲诈勒索”的刑事案件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: 2012年至2013年期间,被告人巩某青与被害人周某良因互助县东润**房产项目工程承包一事发生纠纷巩某青与被告人李某军经商议,由李某军负责将周某良赶出工地巩某青答应向李某军转账50万元的清场费。李某军伙同被告人马某(黑胡塞)、马某青、赵某强、马某君、韩某宁、马某(甲)、张某文、祁某雄、马某华、何某宁、马某(乙)、马某(尕马龙)、李某龙、宗某某、马某(丙) (另案处理)、马某龙(另案处理)、马某祥(另案处理)、邵某海(另案处理)等人,在东润**建设工地,采取言语威胁、持械驱赶、随意殴打、驾车堵截、派人驻守工地等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,逼迫被害人周某某及其工人退出工地。


此后,为了向巩某青索要将周某良清出工地的“好处费" ,李某军伙同马某(黑胡赛)、赵某强、马某君、马某(丁)、马某(丙)、马某龙、马某祥、马某(戊) (另案处理)等人,在东润**建设工地项目部、西宁市**绿洲宾馆、东润公司在互助县一办公地点等地,对巩某青的弟弟巩某润实施殴打、贴身跟随等违法活动。巩某青被迫与李某军等人在青海宾馆洽谈“好处费"事宜,李某军伙同马某(黑胡赛)、马某青、赵某强、马某君、张某文、马某(戊)、马某(丙)、马某龙、马某祥,通过威胁、恐吓等手段,向巩某青强行索取人民币700万元的“好处费” 。
另外: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(黑胡赛)在2012年与韩某清(另案处理)、马某录(另案处理)等人在西宁市营村开设赌场从中抽利等非法活动。
经法院审理认为:被告人巩某青、李某军等人涉嫌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、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1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3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,依法追缴违法所得的资金,上缴国库。


此案件因社会影响巨大、群众反映强烈、涉案人员众多,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高度重视。省高院从各州市法院调动司法警察、公安民警共计140余名参与审判期间治安工作,并选派专人亲临现场指导审判工作。县委政法委协调县卫生、电力、防疫等部门工作人员在交通秩序、疫情防控、供电方面给予充分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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